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启动,与个人养老金有何不同?

2022-12-02 14:34     北京日报

近日,银保监会发布通知,从2023年1月1日起开展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商业养老金业务包括养老账户管理、养老规划、资金管理和风险管理等服务,可满足客户生命周期内多样化养老需求。

试点区域为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四川省、陕西省等10个省(市)。参与试点的4家养老保险公司为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商业养老金业务为参与人建立锁定养老账户和持续养老账户双账户,简单来说锁定账户要到一定年龄后才能领取,持续账户则相对灵活,兼顾了长期投资和流动性的需求。

产品方面,支持个人长期持续积累养老资金,提供不同期限、风险、流动性等特征的商业养老金产品,满足客户稳健投资、风险保障、退休领取等养老需。同时可提供包括收支测算等养老规划服务,协助客户管理好生命周期内的养老风险。

今日关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