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买卖昏迷液供迷奸他人 58人获刑

2024-06-27 10:41  头条

跨境买卖"昏迷液" 58人获刑

2021年3月,金陵海关在对入境国际邮包进行检查时,发现一邮包内藏有疑似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遂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随后,南京栖霞警方将邮包收件人杨某抓获,并在杨某签收的国际邮包内查获疑似药物,经鉴定含有三唑仑、咪达唑仑等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成分。经侦查发现,杨某系在某境外社交聊天群内向卖家黄某某购得上述药品,并意欲以此药品迷奸他人。该社交聊天群内有大量宣传"昏迷液""听话水"的广告以及不雅视频、照片。公安机关据此进一步分析研判,又陆续抓获走私、贩卖上述物品的黄某某、屈某某等50余人。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通报了2022年至今涉毒案件办理情况。图片来源/江苏检察

该案作为特大跨境走私、贩卖管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共同挂牌督办。因涉案人数众多且毒品流向全国多省市,取证难度大,江苏省三级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对境内卖家黄某某银行账户进行溯源反查时,发现其账户内资金存在异常回流情况,通过补充调取银行交易明细、证人证言等证据,最终查明黄某某帮助境外卖家转移毒资人民币4万余元,依法追加认定洗钱犯罪。

2023年3月23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依法对黄某某、屈某某、杨某等58人以犯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洗钱罪等罪名,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拘役四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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