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休产假被扣绩效工资提起上诉,法院:应补足绩效工资19740元

2023-11-16 10:17     福建高院

生育政策放开对于想要多个孩子的家庭来说无疑是个福音,但职场女性怀孕后可能面临的问题让不少人望而却步。女职工产假期间能否不发放绩效工资?用人单位认为女职工产假期间没有工作业绩而不发放绩效是否合理?法院如何处理类似纠纷?来看看今天的案例↓↓↓

案件详情

2019年2月,林某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人力行政副经理,约定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绩效工资构成。

林某产假期间,公司发布了《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及《员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将原先薪酬结构调整为月度无责底薪、月度有责底薪、月度绩效、提成,载明产假不核算绩效工资,无责底薪和有责底薪全额发放。

此外,公司为林某缴纳了生育保险,林某收到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贴共30503.52元。产假期间,公司按新管理办法向林某发放无责底薪和有责底薪,但未发放绩效工资,双方因产假工资等问题产生纠纷。

2021年9月,林某向城厢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产假期间的绩效工资。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了林某的部分请求。对此结果,某科技有限公司与林某均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