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订婚强奸案”一审被判3年,男方母亲发声:女方至今未退还彩礼,多次联系没同意(2)

2023-12-26 17:28     东方网

订婚当日,两位准新人的签字摁手印签订的订婚收彩礼协议显示,如结婚前男方反悔,订婚戒和10万元彩礼款女方不予返还;如结婚前女方有反悔,订婚戒和10万元彩礼必须返还男方。 5月2日,按照当地风俗,女方举行回门宴。当日下午,两位准新人回到婚房发生关系。 "女方当天让我儿子马上回家要房本,加上她的名字,把后面迎娶时要给的另外10万元彩礼给她。当时我们没有那么多钱,房本也不在手跟前,她就闹情绪,告我儿子强奸。" 甄女士告诉记者,当日准丈母娘找准女婿谈话并录音,要求必须房产证上加名并补上剩下10万元彩礼。 订婚第4天,也就是5月4日,女孩向阳高县警方报案称被小伙强暴。

甄女士说:"5月4号,我在县公安局当着民警的面写了保证书,承诺给她加名。5月5号家人拿回来房本,但女方说晚了,说不珍惜她。" 5月5日,甄女士的儿子涉嫌强奸被警方从婚房带走立案调查,后被刑拘,6月26日被起诉到阳高县法院,8月24日开庭。

今日关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