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生茶"的终端销售由李某负责。李某以大雪山养生茶公司的名义在各地设置代理,并制定了隐蔽销售的所谓经营策略,通过"老带新"的方式开展不法销售。具体还明确了销售网络和层级,新用户和老用户是"养生茶"的饮用者,之后是渠道掌柜,再往上是区域代理,最后是省级代理。
经查,共有139个代理商,1万多人购买,涉及云南、广西等21个省(区、市) 。
警方表示,该案件隐蔽性强的另一个原因是,经营行为有一个真壳做了包装。以正规茶叶公司"大雪山养生茶公司"做壳,用正规茶原料应付抽查检测,一对一隐蔽销售,构成了一个辐射全国的"养生茶"销售网络。
警方介绍,本案件共抓获嫌疑人9人,现场查获养生茶成品1000余盒,半成品原材料近1吨,涉案价值2500余万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的消费者,保健品不能代替药品,谨防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如果患有疾病,请到正规的医疗机构进行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