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匠协助警方开锁被炸身亡 妻子维权三年未获赔偿:就像没发生过(4)

2023-12-08 11:48     新黄河

对于上述结果,王艳丽无法认同,于是向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2021年4月,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了王艳丽的赔偿请求。王艳丽继续提出上诉,2021年8月,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再次驳回了王艳丽的上诉请求,依然维持原判。

记者注意到二审期间,判决书中载明,双方当事人就警方处置过程是否合规、王立军在协助警方时的身份等问题展开辩论。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1)辽06行终110号》

王艳丽告诉新黄河记者,庭审期间,一审、二审法院未对警方现场采取的处警措施进行调查,也未对处置程序是否"科学、规范、得当、合法"进行调查。在二审庭审中,王艳丽一方提交了《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申请法院调取"6·19爆炸案事故调查报告"。警方在回答法官问话时承认存在多部门签发的事故调查报告,并承诺庭后一周之内提供。然而,警方始终未能提交这份关键的证据材料。王艳丽一方认为,警方作为行政机关负有举证责任,但拒不提供本案关键证据"6·19爆炸案事故调查报告",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至今三年过去了,调查报告也没有出具。"

而记者也发现,在一审、二审判决书中,确实并未载明有关王某娟的报警记录、110指挥中心的出警任务安排电话记录以及这起爆炸事件的调查报告记录。

对于王艳丽一方的控诉,警方辩称,因报警人王某娟误操作引起煤气爆炸,致王立军死亡。警方违法行使职权造成侵权的事实不成立。王立军是丹东市振兴区亨通修配部的经营者,其身份不属警务辅助人员的范畴,其提供开锁服务是经营行为。根据相关规定,作出不予赔偿王艳丽的赔偿请求。

2022年1月,针对二审判决,王艳丽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再审申请书》中提到,二审法院并未依职权调取"6·19爆炸案事故调查报告"这一关键性证据,程序违法。然而,2022年7月,王艳丽一方的再审请求依然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

警方称需逐级反映诉求,街道办回应还得找警察

一位来自应急管理领域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对于这类煤气泄漏事故(事件)的现场处置,首要原则是疏散现场人员。"无论是接听电话、不小心碰到开关引燃煤气,还是人与人之间相互摩擦产生的静电,都可能导致爆炸。但这不一定是某一个人的过错造成的,具体爆炸原因还需要查看调查报告中是否有载明具体情节,以便判断过错方。"该人士分析称。

这份关键的调查报告,为何三年迟迟不见出具?日前,记者再次跟随王艳丽来到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分局,希望获取本起爆炸事件(事故)的最终调查报告,该局法制大队一位陈姓民警告诉记者,该局不是此次爆炸事件的主要调查部门和存放调查报告卷宗的单位,因此他无法对上述内容进行回复,也无法给予协调调取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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