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起施行!醉驾新规亮点来了!(3)

2023-12-28 09:37     亳州市人民检察院

亮点四:没有从重处罚情形,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mg/100ml,可以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醉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具有本意见第十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依照刑法第十三条、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100毫升的;

(二)出于急救伤病人员等紧急情况驾驶机动车,且不构成紧急避险的;

(三)在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因挪车、停车入位等短距离驾驶机动车的;

(四)由他人驾驶至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接替驾驶停放机动车的,或者为了交由他人驾驶,自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驶出的;

(五)其他情节显著轻微的情形。

醉酒后出于急救伤病人员等紧急情况,不得已驾驶机动车,构成紧急避险的,依照刑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没有从重处罚情形,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mg/100ml,是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律师王庆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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