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冤入狱近22年终判无罪 57岁男子申请国家赔偿3772万(3)

2024-07-05 17:18  上游新闻

李金提供的国家赔偿申请书显示,其被剥夺人身自由长达7955天,赔偿义务机关应支付17583818.56元。据悉,今年5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要求自2024年5月20日起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按照每日462.44元计算。李金代理律师提出,应按照"8小时工作制"的"工钱"计算赔偿金,包括法定工作日5351天,周末2272天法定节假日217天,带薪年休假日115天。

同时,李金代理律师张具堆提出,按照最高法《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9条规定,赔偿请求人无罪被羁押十年以上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为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酌定。而李金失去人身自由21年9个月又10日,赔偿义务机关理应按照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的110%(50%×2+10%)比例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9342200.42元(17,583,818.56元×110%)。

李金方面还提出,要求支付因喊冤申诉的合理支出80万元,以上共计37726018.98元。最后,李金要求赔偿义务机关向其赔礼道歉,并在多家主流媒体上恢复名誉,消除负面影响。

记者注意到,这是近年来冤案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金额较高的案例之一。此前2022年12月,河南周口冤狱29年男子谭修义被改判无罪后,提出国家赔偿申请1749万余元,最后河南高院向其作出787.2万余元国家赔偿;蒙冤27年的张玉环则申请国家赔偿2234万余元,最后获赔49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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