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冤入狱近22年终判无罪 57岁男子申请国家赔偿3772万

2024-07-05 17:18  上游新闻

7月5日,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从当事人李金处获悉,5日上午,其代理律师云南金东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具堆向四川高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要求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申诉合理支出,共计3772万余元,并要求四川高院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等。

"28岁失去人身自由,直到50岁才刑满释放。如果没有含冤入狱,这近22年我应该结婚生子,过着平常的日子,而不是在冰冷的铁窗和森严的高墙下度过。我失去太多了东西了,按规定我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李金告诉记者,在去年年底改判无罪后,他并未出去打工,目前靠低保度日。

今日关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