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状告儿子儿媳要求还21万,男子称花父母钱理所当然,法院:考虑父子亲情,已和解(2)

2024-06-14 16:32  新疆法治报

法官现场对其批评教育:"你是一个健康又有劳动能力的成年人,你的父亲对你没有抚养义务了,他愿意借钱给你,是他自愿处分财产的权利,你不该强行'啃老'。根据法律规定,你还得担负起对父母的赡养、扶助义务。"

最终,郭某的儿子意识到错误,和媳妇一起与父亲达成和解,约定今年8月底还清借款。

法官提醒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这是民法典中重要的"家风条款",郭某儿子强行"啃老",与"家风条款"的精神相违背,于法不允。希望广大青年树立良好的人生价值观,履行法律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