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查询后证实,姬女士名下的违法犯罪记录确实仍未删除。
"此事要从两条线审批,一是监管系统要批;另一个是办案系统要批。两个系统都已走到市级了,我们这里的工作已经完成。"

民警表示,此案件在2009年抓捕时,犯罪嫌疑人确实是以姬女士身份录入公安系统,但后续侦查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冒用姬女士身份,其真实身份是安徽涡阳籍的史某某。
上述民警称,因为其本人并非当时的办案民警,其他情况无法透露。

不过,上述民警也表示,在办案时如果嫌疑人冒用身份,会用冒用身份进行拘留,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再纠错。
江苏苏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波表示,公安部门应当是在办理案件时就已经发现信息错错误,但在长达十几年的时间里,都没有主动将此犯罪记录消除,直至当事人自发现。
既然事实清楚,姬女士没有犯罪,江西遂川警方就应加快速度把她的犯罪记录清除,并考虑追查相关人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