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闻6月27日讯,无犯罪记录证明对于众多求职者、尤其是应聘公共服务岗位的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今年3月份,连云港市民姬女士向媒体反映,在应聘工作开无犯罪记录证明时,发现一个在她档案里隐藏十几年的大问题,差点导致她无法正常就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找工作时政审,女子发现自己竟有犯罪记录
姬女士称,今年3月因应聘需要,她到连云港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安机关的答复令她非常震惊。
"当地派出所拒绝给我开证明,说我有案底,2009年因诈骗案在江西女子监狱服刑,实际上2009年的时候我在昆山上班。"

姬女士表示,连云港民警查询后告知,其户籍系统里有个叫"史某某"的别名,牵涉到江西省的一起刑事案件,系统显示2009年前后,她在江西当地监狱服刑。
姬女士说,2009年自己正在苏州昆山工作,从来没去过江西,也没收到自己因为违法犯罪被调查处理的消息。
为了弄清到底怎么回事,姬女士联系了江西遂川警方
"他们值班队长说星期一要开会讨论此事,星期一下午再打电话过去,对方说在更正了,称当时犯罪的不是我,可能人家用了我的身份证。"

经过多次联系沟通,3月底,江西遂川警方向姬女士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连云港市灌南县堆沟派出所发出证明,称2009年4月抓捕一名诈骗案嫌疑人,嫌疑人自报的是姬女士的名字和相关信息,民警就以姬女士的身份信息录入办案系统。
后经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真名为史某某,在该案中姬女士无犯罪嫌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