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原法官:“订婚强奸案”被告人获罪,还有三大疑点

2023-12-26 11:49  今日头条

"订婚强奸案"被告人获罪,其负面效果不容忽视

闹得沸沸扬扬的"订婚强奸案",12月25日一审宣判。被告人席某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席某某当庭表示要上诉。

一、一审判决认定强奸罪成立,被告人获刑三年

经审理查明:2023年1月30日,被告人席某某与被害人经婚介机构介绍相识后开始谈恋爱。交往期间,双方口头约定订婚彩礼18.8万元。5月1日,席某某家为二人举办订婚仪式,当日交付彩礼10万元和7.2克戒指。同时,席某某及其父母书面承诺,结婚一年后在房屋产权证上添加被害人的名字。5月2日中午,被害人一方按照当地习俗宴请席某某。饭后,席某某和被害人一同前往席某某房内,席某某向被害人提出发生性关系,遭到被害人拒绝,被害人称等结婚后再说。之后,席某某不顾被害人反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

据审判长介绍:事后,被害人情绪激动,实施了点火烧卧室柜子和客厅窗帘等行为,还逃出房间通过步梯下至13层呼喊"救命",后被席某某强行拖拽回房内。期间,被告人拿走了被害人手机,直到回家途中,被害人母亲打来电话,被告人才将手机归还被害人。当晚,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警。经侦查人员对被害人身体检查,被害人左右大臂、右手腕均有淤青;对现场进行勘查,发现卧室的窗帘被拉下掉落,客厅的窗帘有被烧过的痕迹。侦查人员也调取了小区监控录像,该录像显示被害人在逃出房间通过步梯下至13层后又被席某某强行拖拽回案发现场14层房内。侦查人员对被害人进行询问,被害人称其在与席某某谈恋爱期间,曾明确向席某某表示过自己反对婚前性行为。被害人母亲也证实,事后被害人哭诉其被席某某强暴了。5月5日,阳高县公安局对被告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法院还查明,事发后被害人亲属为了促成婚姻,与被告人亲属积极沟通,希望被告人和被害人尽快到民政局登记结婚,同时表示为了减轻被告人家庭的经济压力,部分彩礼可以后补,但双方协商未果。经相关部门查证,此前网络传播的"骗婚""以告强奸进行敲诈""订婚发生关系后第4天,女孩控告强奸""双方当事人为同居关系""被害人有过婚姻史""被害人给婚介所三万元介绍费"等传言,均系不实信息。

法院认为,双方系恋爱关系,虽已按民间习俗订婚,但并未登记结婚,席某某违背被害人的意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鉴于双方确系恋爱关系,且在被害人报警后,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席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可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

二、被告人不服上诉,本案事实真相有待终审确认

仅根据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审判长介绍的证据,认定强奸罪成立,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因为如果你的结论是有罪,那么一切事实和证据都是围绕定罪展开的。更何况本案我们没有看到判决书,而被告人又坚决否认强奸,故本案事实真相如何,不妨先打个问号。

如果双方没有订婚,没有交付彩礼,事后被害方也没有要求被告方提前将女方名字加到房屋产权证上,那么,依据女方控告,法院定罪处罚,应该就不会有这么大的争议。质疑他们是否真的有爱情,还是只是利益的交易?该文主要质疑三点:

1.从相识到订婚:三个月内完成终身大事

双方通过当地婚介所认识,交往不到三个月,被害人就提出了结婚的要求,并索要20万元彩礼。席某某表示彩礼分两次,分别在订婚和结婚时给付。被害人同意后,于5月1日双方举行了订婚宴。

但比较反常的是,在订婚宴上,双方签订了《订婚收彩礼协议》,书面规定:5月1日交付彩礼10万元和戒指7.2克。如果席某某单方面取消婚约,则无需退还彩礼和首饰;如果被害人单方面取消婚约,则需退还彩礼和首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