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一男子欲嫖娼,在未付钱、在门外等候时被民警抓获,被行政拘留五日。男子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对自己的处罚。最终,法院驳回他的诉求,判决按嫖娼处罚。
行政判决书显示,2020年9月18日晚上,张某位及案外人李某某、苏某共谋嫖娼,张某位在微信上联系卖淫嫖娼中介,询问嫖娼地点和价格。19日零时过五分,张某位又与中介沟通嫖娼房间、嫖娼人数及卖淫女照片等事宜。
在中介的安排下,张某位等人先到11楼的1109号房间,其中一人进入房间嫖娼。中介继续安排张某位到九楼的911房间,当他欲进入911房间时,被守候在此处的罗庄公安局民警查获。
同日,罗庄公安局依法给予张某位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张某位认为,自己没有见到卖淫女,更没有实施嫖娼行为,只是在房间外等待,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