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该通告中,公安机关敦促该犯罪团伙的其他涉案人员认清形势、放弃侥幸心理,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违法犯罪事实,争取宽大处理。三亚市公安局接受群众举报和涉案人员投案自首,并设立举报、投案自首受理点。受理地点为三亚市春光路14号三亚市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在通告结尾,还公布了两名警官的联系方式。
企查查显示,通告中提到的金里红,持有三亚一家公司40%股权,公司为存续状态。据极目新闻,该公司一位股东告诉记者,通告中的金里红此前正是与他合伙的男子,但他已有一年多时间没有与对方联系。对于通告中提到的非法手段强迫游客交易,其表示,"各有各的说法,具体我也不清楚,当时我只是开船的。"他还称,自己没有参与其中。
另外,当地两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警方发布的征集强迫游客接受潜水摄影交易犯罪线索背后,是部分没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资质的黑商家,通过多项目低价格的方式招揽客源,等待下水后新增付费项目,让消费者产生"不答应就不安全"的心理危机,从而不得不接受交易。
其中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希望这种打击是持续性的,更有利于规范潜水行业。"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游客潜水遇到被强迫交易的情况,没有相关证据维权可能会面临一些困难,但仍有一些可行的措施可以考虑:
首先,游客应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警方将会进行调查,并采取必要的行动来保护游客的权益。即使没有直接的证据,警方的调查可能会找到其他线索或证人,从而帮助游客维权。
二、建议游客可以保留与潜水活动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如潜水合同、付款记录、行程安排等,这些文件和资料可能会成为维权的证据之一。
三、选择向相关的旅游机构或协会寻求帮助,如旅游局、潜水协会等,这些机构可能会对游客维权提供支持和指导,帮助游客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亚去年出台文件:加强水上旅游管理
服务项目明码标价
值得一提的是,三亚市政府曾在2023年10月公布了《三亚市水上旅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办法》中提到,近年来,三亚市潜水、冲浪、游艇、摩托艇、帆船、游船、帆板、拖伞等水上旅游业态高速发展。但与此同时,商家服务质量参差不齐、行业安全生产隐患突出和水上旅游管理工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也不断凸显,亟待加强相关监管和治理制度建设。
本办法所称的水上旅游,是指利用各类排水或者非排水的船、艇、筏、水上飞行器、潜水器、移动式平台以及其他移动式装置开展游览观光、休闲娱乐、体育运动等水上活动的行为。
办法明确,水上旅游服务项目应当明码标价。经营者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实施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三亚探索将水上旅游项目的海域使用权作为有价资产的流转机制。办法明确,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后,海域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继承、转让、出租、抵押或者作价入股。这为三亚水上旅游产业资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副局长谢香慧此前表示,该办法系统全面打造水上旅游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和行业风险防控治理体系,支持保险企业与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经营者创新水上旅游保险模式和保险产品,健全行业发展的风险防控体系;严厉打击扰乱市场和破坏消费环境的行为,实现让"经营者买卖安心、消费者体验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