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变“运毒车”,司机拉私活3次载瘾君子跨市买毒:1年跨市300多次

2023-11-24 10:06     正义网

救护车是医疗机构的特殊用车,只能用于抢救、转运重伤病人员、处理紧急疫情及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在执行紧急任务时享有车辆避让、行驶应急通道等特殊的道路通行权利。目前公立、民营医疗机构都有救护车相应配额。

然而,本该用于救人性命的"生命之舟",近年来却频频被犯罪分子利用,隐患巨大。

救护车使用中出现了哪些问题?问题的背后暴露出怎样的管理漏洞?如何给这些失控的救护车踩下制动?为此,记者展开调查。

救护车里坐的竟是毒贩

"哪家医院的救护车?请出示一下证件。""车上拉的谁?去哪儿?请下车接受检查。""包里是什么?就是他!抓住他!"

2022年5月7日凌晨,在河南省某高速路出口,一辆救护车被拦下,经盘查,车上的"瘾君子"王某被公安民警抓获,并从其身上搜到毒品约50克。据王某交代,这是他第三次乘坐救护车前往濮阳买毒。

"当时也找了出租车,他们不去。想到救护车比较方便,听说卡点也不拦,我就找到了司机代某。"王某交代,当时正值疫情防控时期,按照规定,机动车原则上不能随意跨城区行驶。考虑到濮阳与安阳林州两地相隔近200公里,为顺利买到毒品,经人介绍,他联系到了在林州市仁济医院开救护车的代某。

经过公安机关查实,2022年1月至5月期间,司机代某驾驶这辆救护车,三次运送王某从林州市前往濮阳市购买毒品。据悉,每完成一单,王某都会支付代某1000元至1500元车费。

"基本就是跨市送人,赚点路费,路上也没人会查或者拦我。"代某交代,此前他用救护车"拉私活儿"的时候,从未遭遇任何卡口检查,基本畅行无阻。

案件移送到河南省林州市检察院后,该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对王某提起公诉。随后,王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安阳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耿方在审查材料过程中,对该案的涉事救护车更为关注。"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耿方表示,医院的救护车只能执行医院或120急救中心委派的医疗救护任务,代某的这辆救护车明显违规。

据车辆审批资料,涉事救护车由林州市卫健委审批,属于仁济医院。该医院主要从事显微外科,治疗创伤骨折、椎间盘突出等病症。

2022年11月中旬,耿方团队决定从这家民营医院入手,对救护车使用情况展开调查。同月20日,安阳市检察院正式成立调查组。

今日关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