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高管”娶四个老婆获刑:生下2儿2女,最终被老婆送进监狱(3)

2023-07-13 11:41  北京晚报

婚内"诈骗",为何不构成诈骗?

2021年2月,顾某因诈骗嫌疑,被浦东警方抓获到案。根据公安部门的调查:2011年,顾某和育有一子的徐某离婚,在2016年11月和郑小姐在香港登记结婚,育有一女;三个月后的2017年1月,顾某与麻小姐在上海登记结婚,育有一子,并于2019年3月离婚;2017年7月,顾某与糜小姐以夫妻名义生活,育有一女;2020年11月,顾某又在广东隐瞒过往的婚姻状况,与李女士登记结婚,在与李女士结婚前,就从李女士那里,又骗到了50万。

顾某在三年多时间里,与四位女子保持了婚姻或同居关系,每一位女性被他榨取的钱财都在五十万元以上,最终,检察机关认定,顾某诈骗糜小姐80余万,诈骗郑小姐的亲属130多万,诈骗李女士50万,但是,郑小姐和麻小姐的钱款,并没有被认定为诈骗所得。

上海政法学院赵运峰教授认为:由于婚内财产没有分割或者公证,顾某和郑小姐的钱款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所以郑小姐不能以诈骗共同财产为由报案,其他两位婚内被榨取钱财的合法妻子,也面临同样的状况。而同样被诈取财产的的糜小姐和顾某虽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实质上属于同居关系,顾某明知没有能力偿还,还编造理由要钱,则属于诈骗。

顾某与三位女子同时保持了婚姻关系,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检察官表示,顾某的行为,构成了重婚罪。不过,面对检察官,顾某对于重婚和诈骗这两宗罪,却予以全盘否认。今年44岁的顾某自认为不清楚重婚的概念,所以才犯了罪。还狡辩说,自己之所以和麻小姐登记结婚,是为了孩子。但事实情况是他不管不顾孩子,从几位被害人反映的情况来看,没有正当工作的顾某很少能照顾到这些孩子,孩子也几乎不认识他。除了对婚姻的不负责任,顾某对诈骗行为也是不愿意承认。

除了通过恋爱,结婚祸害女性之外,顾某也祸害自己的同学和朋友。他通过虚拟深圳有项目,伪造微信哄骗同学朋友,以各种理由要钱供自己去澳门赌博挥霍,陆续骗走项目的合伙人三十万元。

检察机关认定,顾某诈骗的全部金额将近300万,而这些钱,全部被顾某送进了赌场。顾某还曾经因为挪用公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这样的前科劣迹,如今,要付出更重的代价。日前,经过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顾某犯两个罪名,一个重婚罪,一个是诈骗罪,合并执行是11年6个月。罚金1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