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房东将自己的房子卖出后,租客不仅不愿意搬走,还以侵权为由将房东告上法庭,索赔20万元

2023-09-06 16:07     长沙政法

浙江杭州,一房东准备将自己的出租屋以190万元出售前,曾问过租客要不要买。租客当时先说要考虑几天,后又说"你的房子随你怎么处理"。可万万没想到的是,房东以170万卖出后,租客不仅不愿意搬走,还以侵权为由将房东告上法庭,索赔20万元。

彭女士与丈夫攒够钱后,于去年初置换了一套新房子,并将原先居住的老房子以每月3900元的价格租给了李先生(化名),双方当时签订的是常规租赁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李先生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开始时彭女士要求签一年,但李先生一方不同意,坚持要求签两年。当时彭女士也没多想就同意了。

可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彭女士因家中有急事需要用钱,而不得不考虑卖房救急。彭女士知道合同有"租客享有优先购买权"这一条规定,于是主动先和李先生说明了情况,李先生当时表示能理解彭女士。

李先生一开始时也表达了想要购买的意向,但说要考虑几天。彭女士也能理解并答应了。可几天过去后李先生还是没有回复,彭女士又着急,于是主动联系李先生,并告知其放盘价是190万元。

李先生得知是这个价钱后就拒绝了。彭女士因着急出手,于是又主动将价格降为180万元,并再次询问李先生要不要?可能李先生还想让彭女士再降点,所以没有直接回应,但彭女士这边等钱用,且也没有再降价的意思,于是就多次催促要给出明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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