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飞称,"在这期间,我们辩护人、律师向检察院申请了原承办检察官回避案件,检察院也同意了回避申请变更了承办检察官,法院曾通知在6月14日召开庭前会议,但到庭前会议召开前一天,法院又通知我们,检察院第二次申请了延期审理,检方又开始补充侦查了。"目前,该案新的庭前会议召开日期尚未确定。
家属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检察院称属"严重暴力犯罪"
付灵芝的家属曾向法院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但法院以无法证明付灵芝的病情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为由,驳回了家属的申请。
付飞说,父亲一直被羁押在岳阳市广济医院的监管病房,医院方称只能向办案机关提供病历资料,家属无法获取,因此付灵芝取保候审申请无法通过。
付灵芝的家属提供的证据显示,被刑拘之前,付灵芝身患脑梗、基底动脉瘤等多种疾病。家属和辩护律师担忧,长时间的羁押可能对其健康状况造成严重影响。
针对付灵芝家属方提出的羁押必要性审查请求,5月22日,岳阳县检察院作出"有继续羁押必要"的通知。检察院在通知中表示,付灵芝有继续羁押的必要,理由是"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不符合《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工作规定》第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情形。
澎湃新闻注意到,《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工作规定》第十八条第二款为,对"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的,一般不予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检察院指控已经满75岁的我父亲敲诈勒索,他这样一个老人,哪里属于'杀人''放火'的严重暴力犯罪?"付飞认为,75岁的父亲付灵芝不符合该条款中的"严重暴力犯罪"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