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送租户中秋礼 退租时从押金扣(2)

2022-11-12 15:31     今日头条

根据租客郑先生晒出的收费清单,房东收费的项目还包括清洗油烟机、空调、维修马桶等项目。

等等,这些项目不应当是房东负担的费用吗?

我们来看看《民法典》的规定。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负有维修义务,承担维修费用。这也符合社会一般房屋租赁习惯。

当然,作为房屋租赁双方,双方有权就租房事宜自行进行约定,如果合同条款约定,所有维修费用由租客承担,那郑先生应当承担该笔费用。否则,不仅是扣除中秋礼物费用不合理,收费清单上所有的房屋物品维修费用都不应当收取,郑先生均有权要求返还。

大家在租房过程中遇到过奇葩房东、奇葩租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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