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差别费率,保险保障基金制度迭代(2)

2022-11-11 08:42     北京商报

从保险保障基金筹集层面,《办法》将现行的保险保障基金固定费率制调整为风险导向费率制,明确保险保障基金费率由基准费率和风险差别费率构成,费率的确定和调整由银保监会提出方案,商有关部门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对于实行差别费率的缘由,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谢远涛看来,将固定费率调整为基准费率加风险差别费率,这样的变化更有利于将风险合理分类分组,保证组内风险的同质性,更有利于保险业风险防范和高质量发展。

"保险保障基金的作用就是风险防范的最后一道屏障,为了设置这道屏障,安排了两个阶梯,一个是基准费率,另一个是根据风险状况设置风险差别费率。"同时,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宁威也表示,未来应该会是风险大业务提取的费率高。

暂停标准调整为以行业为基数

此外,《办法》在保险保障基金筹集层面还调整了保险保障基金暂停缴纳上限,将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的暂停缴纳上限分别由占公司总资产的6%、1%调整为占行业总资产的6%、1%。

《办法》与修订前相比,同样设置了"保险保障基金公司"这一章节。《办法》要求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和保险保障基金各自作为独立会计主体进行核算,严格分离。也延续了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对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基金分账管理、分别使用等规定。

保障功能强属性的险种"入列"

除了公布了修订后的保险保障基金筹集的细节外,《办法》还对保险保障基金的使用作出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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