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称医院将针掉进孩子胃里 网上发文后被威胁(3)

2022-09-26 10:19     网易

并且现在对方不愿意赔偿,就算要赔偿他们也要要求谭女士提供相关的鉴定。谭女士感到很愤怒,于是就报案了,她希望得到对方的赔偿和道歉。

很明显,此事由于对方的失误,使宝宝受到人身损害,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对方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1. 在这件事情中,由于对方在操作的过程中,没有管理好手中的针,导致针掉落到孩子口中,孩子误吞,在取出来的过程中,孩子无法避免受到再次伤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这件事就是对方的过错所造成的,所以对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在此事中,由于谭女士并不满意他们的赔偿方案和态度,对方却威胁谭女士,这样的行为也是不对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有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由于对方只是在言语上威胁,情节较轻,应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罚款500元。

其实无论从事哪行职业,都应该认真去对待,如果由于自己的过错造成的失误,那么应该勇于承担责任。

原标题:山东济南,女子带孩子看病,医院误将针掉进11个月孩子胃里,发到社交平台遭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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