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保”是真创新还是玩过头(3)

2022-09-23 08:35     北京商报

"药转保"业务的本质是,财险公司通过与有关机构合作,使用短期健康险产品实际承担已确诊客户发生频次确定、损失程度确定的医疗费用支出,异化了保险业务,使保险或然事件成为必然事件。

"市面上最常见的一类'药转保'为,当某一患者需要用药时,可以通过先买保险的形式,然后通过保险理赔'拿药'。另外一种'药转保'业务为,因为药品无法参与'常规'形式的打折,所以药企会通过保险来实现打折促销的目的,行业内美其名曰'创新支付',其实,以此来看,创新支付其实属于创新销售。"行业某保险第三方TPA公司相关负责人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

银保监会指出,在实际业务承保中,财险公司将通过将短期健康险等待期设置为0天、将保险责任终止条件设置为给付一次等方式迎合业务模式需求,保费收入与药品价格相近,从收取保费到支付赔款间隔时间较短,且公司未参与掌握核心风险管理环节,业务持续亏损。

表面上看达成了双赢的目标,然而,"慢病保""药品保"如此让利消费者的创新可能还会出现打破行业良性竞争赛道等问题。通过这样的模式,保险公司扮演的是"支付通道"的角色,就是通过保险理赔完成药费支付,虽然可以获得看上去好看的保费数据,但在整个业务运作过程中,保险公司只是进行了"走账"。

风险隐患外露

从"药转保"业务的风险来看,其存在多重风险,保险机构最终将被边缘化,这从长远来看对消费者、行业均不利。

"'药转保'业务不是真正为被保险人提供风险保障的创新,也不是监管机构所鼓励的创新。"李文中表示,这种创新一是使得保险业务数据不真实,可能导致相关部门据此做出错误的决策。由于其本身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保险,结果进入保险体系之后保险公司需要将其当作保险业务接受准备金提取、偿付能力管理等各种监管约束,其实也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负担,扰乱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此外,保险公司本身也涉嫌非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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