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 5.20 元!七旬父亲状告女儿要求支付赡养费(4)

2022-09-22 10:40     现代快报

律师:他要的是一份精神慰藉

何先生的代理律师江苏同大律师事务所李小亮表示,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律规定的义务,这种赡养不仅是经济上的赡养,也包括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民法典》第 1067 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第十八条规定:"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 何先生提出让女儿每月支付 5.20 元,' 5.20 '谐音'我爱你',何先生是希望女儿不要忘了他。" 李小亮认为,何先生请求法院判决女儿每月探视他一次,至少每月打电话问候他一次,其实是希望女儿能给他精神上的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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