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私聊称53岁老板为“老太太”被辞退,法院:公司赔偿2.7万元

2022-09-14 17:07     京法网事

原标题:微信私聊称53岁老板为"老太太"被辞退,法院:公司赔偿2.7万元

据京法网事:今年3月12日在某公司担任部门经理的张某接到了被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而公司给出的辞退理由之一竟是因为他在与同事微信私聊时,称53岁的公司女领导李某为"老太太"。

张某不服公司的决定,向劳动仲裁争议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将纠纷诉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经过审理法院最终认定公司与张某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判决公司向张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两万七千余元

悄然埋隐患

微信私聊称老板为"老太太"

2020年2月,男子张某入职某公司任后勤部门经理,并与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之后,公司向张某发放了《员工手册》,并约定该员工手册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张某需遵守执行。

《员工手册》中列明了员工的权利与义务、基本守则等,并结合员工的各种违纪行为的情节严重性程度,将违纪的惩戒措施由轻到重分依次划分为:甲、乙、丙三类。其中,最严重的丙类过失包含了"殴打他人或互相殴打""调戏、欺侮、恐吓、威胁他人"等情形,并规定了"凡触犯丙类过失便会被即时开除,将不获得任何赔偿"的处分规定。

2021年2月,张某在通过微信与下属小胡私聊安排部门工作时,说了一句:"我觉得(腊月)三十很重要,园区还不知道老太太出什么幺蛾子呢,你上班有备无患,现在一切都不好说。"之后,包含这句话的聊天记录被小胡截图发送到了公司微信群中。

张某在微信私聊中所称的"老太太",指的正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女,53岁),而张某也没想到,这不经意的一句话,却为日后埋下了出乎意料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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