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合同但存在劳动关系:女子上岗半小时摔骨折获10万补偿

2022-09-08 17:44     站长之家

上班不到半个小时,就受伤摔成了九级伤残,工作单位需要进行赔偿吗?

据@南京零距离 报道,2019年5月,在江苏镇江,高女士应聘一家饭店的勤杂工岗位,双方经过交谈达成口头工作意向,随后高女士换上工作服开始工作,不料不到半小时,她就摔倒致使骨折,经鉴定致残程度九级。

事件发生后,高某要求饭店支付其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共计21万余元。饭店却不认可高某是该饭店员工,高某骨折不算工伤,理由是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

次年4月份,高某向仲裁部门提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仲裁部门以原告未能提供原、被告存在劳动关系初步证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由于工伤认定也是以劳动关系确认为前提,高某便将饭店诉至镇江市京口区法院,请求确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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