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一审认为,高某对当日至饭店的原因、事发经过、劳动关系中的要素如工资、休息时间等进行了详细而具体的陈述,饭店对于其店内服务员的工资、休息制度情况的陈述与高某所述相互印证。
虽然饭店否认了高某更换工作服的说法,但法院认为,鉴于员工更衣间位置隐蔽,未经指引,不知情人士通常无法辨认,因此对高某所述的当日更换工作服的情况给予认定,最终综合多方考量,认定高某与饭店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确认劳动关系之后,高某向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饭店不服,向润州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工伤认定,但被驳回。
由于这起纠纷已经持续了三年时间,双方之间矛盾争议较大,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释法明理,最终双方签订了高某工伤待遇的一次性处理协议,由该饭店补偿10.5万元。
网友:高某本人受伤致残,饭店因为雇佣工作仅半个小时的工人需赔偿10万多,只能说这件事中大家都挺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