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租客退租留满屋垃圾还砸穿门?房东:什么仇怨(3)

2022-08-08 13:51  潇湘晨报

随后,晨意帮忙记者联系了与卢先生签订租赁合同的租客易某,易某称,自2月份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后,自己便与彭某、梁某合租在此。但在今年4月份,彭某与其先后搬离此地,"我走的时候门上只有一个小的凹印,因为我脾气大,一拳打上去的,后面的那些我不知道怎么弄的。"

易某介绍,自己与朋友彭某均是在2020年高中毕业,"梁某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的,年龄和我们差不多,19岁左右。"4月份自己搬走后,朋友梁某与其女朋友居住在此。问及易某在租赁居住过程中有无和房东发生过不愉快的事情,易某表示没有,并称"房东人很好的"。

记者向易某表示想联系梁某了解此事或让梁某对此事作说明,易某表示梁某未回复,"梁某现在已经答应我最近去找房东处理这个事情,我们会私下解决的。"房东卢先生表示,"最后租住的人好像是梁某的女朋友,因为梁某7月中旬还让我帮他女朋友交了电费。"目前,卢先生已向辖区派出所报警求助。

湖南大鲲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薇表示,房屋租赁过程中,承租方梁某应妥善使用该房屋及有关设施,如故意或过失损毁,属于侵权或违约,梁某应负责修缮和恢复原状,或向出租方卢先生赔偿经济损失,同时,卢先生可以要求梁某支付另一半租金,并不予退还押金。另外,如中介对房屋损毁有共同故意或重大过错,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建议出租方保留相应的证据,以便后续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