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间用音乐也要付费了 监管与维权双重考题待解(2)

2022-07-27 08:57  北京商报

面对当下发展繁荣的直播行业,以及庞大的主播群体,此次《标准》推行的具体措施有哪些?又究竟会如何监管?对此,北京商报记者联系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OST传媒音乐事业部总经理王毅认为,与商业场所不同,直播间公播属于另一生态,音乐作品在其中是作为氛围音乐播放还是被翻唱、改编,是播放了整首歌曲还是只出现了几秒钟,情况各有不同。《标准》的出台对行业总体起到利好作用,但仍有待细化。

泛娱乐与电商各有不同

《标准》显示,在泛娱乐类直播中,在K歌和背景音乐中使用录音制品,分别需要支付300元/年/直播间、83元/季度/直播间、29元/月/直播间的费用;仅作为背景音乐使用,分别需要支付100元/年/直播间、26元/季度/直播间、10元/月/直播间的费用。而电商直播,按照10000元/年/直播间、2777元/季度/直播间、980元/月/直播间的标准收费。

据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官网显示,《标准》自7月25日开始试行。然而,北京商报记者7月26日在多个直播平台观察发现,目前在直播中演唱、播放音乐作品的直播间不在少数。记者就此也在留言区询问,部分主播回应称并不知情,下播后会去了解。

某平台主播秦先生表示:"看到这个规定后我已经关闭了直播间的背景音乐,今后可能会选择一些不涉及版权问题的古典音乐作为背景音乐。"

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魏鹏举表示,《标准》的出台对音乐创作人来讲是个好消息,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收益,也保护了作品版权;而涉及金额对于直播平台来说,也并非压力巨大,主要起到强化平台、主播版权意识的作用。平台要响应政策,并向主播及时告知,共同推进行业向积极方向发展。

让权益向创作者合理分配

究竟如何才能让《标准》更好实施?在魏鹏举看来,《标准》执行过程中,也要警惕音乐版权的过度集中化导致的垄断问题,要真正让权益向创作者合理分配。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标准》的出台也为2021年6月1日新生效的《著作权法》提供了具体的执行标准。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将录音制品用于有线或者无线公开传播,或者通过传送声音的技术设备向公众公开播送的,应当向录音制作者支付报酬。该法条新增了录音制作者的广播表演获酬权,通俗来讲,即网络直播中使用音乐录音制品,需要向其权利人支付版权费。

乐评人周琳认为,《标准》出台的关键在于让直播平台与主播树立版权意识,提高侵权成本,从而起到威慑作用,最终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北京商报记者郑蕊韩昕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