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谨防大棚房死灰复燃(2)

2022-07-26 09:11     经济日报

"大棚房"整治不意味着农地政策的改变,发展设施农业、合法耕作大棚一直是政策鼓励的。无论是政策上还是实践中,整治"大棚房"与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并不矛盾。在乡村,不同的产业要用不同的土地来承载,耕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并行不悖,共同维护着乡村的生产生活生态功能。比如,发展乡村民宿要靠盘活闲置的农村宅基地和农房,而不能占用本应种庄稼的农业用地。再如,落实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和台账动态管理制度,设施农业就没有用地之忧。

要优先划定耕地保护红线。眼下,"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正在全国推开。我国国土空间有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三种类型,分别有三条控制线与之对应。过去,有人认为生态保护红线应优先划定。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这意味着要把耕地保护红线放在首要和优先位置,坚持现状耕地应划尽划。要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科学确定城镇建设用地总量。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防止城镇无序扩张对耕地的侵蚀。

要规范工商资本等用地行为。本次通报的案例里,"大棚房"多由公司开发。在土地流转中,少数工商资本在利益的诱惑下,打起了非法占用耕地的主意。针对此,要落实工商资本流转农村土地风险防范制度,加强对其利用耕地的规范管理。眼下,很多地方在推进田长制,应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手段,建立"电子保护桩",第一时间捕捉耕地上的动工情况,构筑起卫星遥感天上看、视频监控实时探、田长地头实地查的"空天地一体化"监管网络。

仓颉造字颇具深意,有"田"为基才为"富"。对耕地的态度大抵可以看出一个民族的特质,也昭示着一个国家饭碗的成色。对我国来说,守好18亿亩耕地红线,是个永恒的课题,不能有丝毫松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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