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
到案后,何某拒不承认与廖某的失踪有关。侦查人员在大桥园艺场龙都旅游路走访调查,推测出疑似被害人尸体掩埋地,并根据何某性格特点制定了下一步审讯方案。
1 月 6 日,自知无路可退的何某,供认了抢劫杀人并埋尸龙都旅游路 B 段的犯罪行为。据何某供述,其 2021 年 7 月从单位辞职后无固定收入,虽然在网约车平台注册了顺风车业务,但没有接到几单生意。
同年 12 月初,由于生活拮据且急需用钱,萌生了以载客为名抢劫钱财的念头,并准备了手套、麻绳、封口胶等作案工具放置车内。他经常到大桥园艺场内龙都旅游路钓鱼,熟悉该处环境,预谋在此处下手。
案发当日,何某在莲花客运站对面看到独自出行的廖某,便以搭乘顺风车为由诱其上车。驶出大约两公里后,何某谎称车门未关好停车路边,进入后排座位威胁廖某索要钱财,并用麻绳反绑廖某双手。
何某将车驶入大桥园艺场内一段靠近小河的新建道路,逼问廖某手机开机密码、银行卡密码以及微信支付密码。何某操作廖某的手机从银行卡向"微信钱包"转账时,廖某反抗并大声呼救。
何某使劲用封口胶及双手捂堵廖某的口鼻,直至廖某不再动弹才松手。发现弄出人命,何某匆忙将尸体拖入路边刚开挖的一个电缆坑内,推入坑旁泥土掩埋;将汽车的行车记录仪、GPS、ETC、座套等物取下,连同廖某的挎包,分散抛弃在现场附近。
廖某失踪次日的上午,何某回家给妻子留下一张字条,说要长期出差离家,让妻子照顾好儿子,之后便与家人再无联系;离家后,何某将原用手机号 1363309**** 注销,涉案车辆桂 BZY*** 也随同何某一并消失。
为躲避警方侦查,何某将作案车辆拆下车牌后一直停在南苑小区内,晚上他就睡在车内。已经转到廖某"微信钱包"内的钱款,何某也不敢转到自己的账户。案发后何某两度回到案发现场,查看埋藏的尸体是否被人发现。
1 月 7 日,专案组根据何某的供认,利用警犬搜获到了廖某的尸体,案件告破。
【3】律师:亲属可以主张赔偿丧葬费
针对此案,北京盈科 ( 合肥 ) 律师事务所王成律师称,本案中,被害人女子是在被抢劫的过程中而死亡的,嫌疑人应以抢劫罪定罪,从严惩处。
依据我国刑法第 263 条,本案犯罪嫌疑人最终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那么本案的家属最终能够得到的赔偿也仅仅只有丧葬费。
本案受害人如果是通过网约车平台来搭乘的顺风车并发生意外,平台经营者应该支付伤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但如果是司机个人行为,不涉及平台,那么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