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命不同价”时代终结!最高法新司法解释人身赔偿标准统一:同命不再不同价

2022-04-27 17:42     天目新闻

"同命不同价"时代终结!最高法新司法解释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

“同命不同价”时代终结!最高法新司法解释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

图据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截图

4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将于5月1日起施行。

新司法解释将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由原来的城乡区分的赔偿标准修改为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这意味着,长期以来,同一起司法案件中,受害者往往因为城乡身份的不同导致赔偿数额相差数倍,这一"同命不同价"的现象将正式终结。

"同命不同价"时代终结!

"新司法解释将该类赔偿金统一为城镇居民标准为全面'同命同价'进了一步。"浙江大学刑法研究所执行所长高艳东在接受天目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

天目新闻记者通过梳理发现,此次修改涉及第12条、第15条、第17条、第18条、第22条、第24条。

主要内容是:将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由原来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修改为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将被扶养人生活费由原来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修改为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由此,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不再区分城乡居民分别计算,而是统一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的城镇居民指标计算。

而在此之前,人身损害赔偿基本是按照200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来执行。该司法解释规定,中国公民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均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而这也导致,同样的人身损害,按照城镇居民标准的赔偿和按照农村居民标准的赔偿,存在巨大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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