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贫积弱的宋代社会:“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却并不存在(7)

2025-05-29 12:42  360kuai

由福田院发展而来的居养院,居养院最开始只手收养"留守"老人以及一些儿女双亡之人。后来收养条件放宽,也收养乞丐和孩童,居养院的管理者比福田院多,不仅有僧侣,也有官卒、童行等。崇宁五年,居养院的数量大大增加,政府规定不仅大城市能够设立,人数众多的州县也可设置。到了南宋之后,连年战乱,官府财政困难,救济水平和规模都受到影响,居养院逐渐被养济院替代。

养济院是兼具居住和治病的综合性机构,多是设置在临安、建康等一些大城市,救助者大多为乞丐,乞丐不仅影响社会安定,还影响市容,所以南宋 官府设置了养济院。救助标准是一日米一升,十文钱,孩童减半。养济院的管理者除了僧人、童行还增加了医官,毕竟要替穷人看病,大夫是不可缺少的。

除了福田院、居养院和安济院,宋代还设立了其他社会救助机构,比如安养院、广惠院等,只不过这些大都是地方官设置的。

值得一提的是宋代还特别设立了助葬机构,漏泽园。所谓助葬机构就是针对一些死后曝尸荒野或者家属无钱安葬的死者,按照殡葬标准将其尸体进行掩埋。漏泽园的经费来源较广,开支包括死者的棺材钱,埋葬的土地费和僧人的工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