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灭亡后,遗留下来的赔款和不平等条约如何处理!

2024-02-28 10:22     360kuai

我们都知道晚清政府由于腐败无能和西方列强签订了许多不平等条约。1842年,清朝在与英国的第一次鸦片战争中战败。清政府被迫与英国签订了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之后列强纷纷效仿,《北京条约》《天津条约》各种不平等条约铺天盖地而来,而且每一项条约都要赔偿好多白银,那么清朝和民国灭亡后,遗留下来的十几亿赔款和不平等条约如何处理的?

我们且拿《辛丑条约》来举个例子。《辛丑条约》是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签定的一个不平等条约。 《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条约规定第一个主要内容就是中国赔款价息合计9.8亿两白银,详情为赔偿4.5亿白银,分39年还清,本息共计约9.8亿两。那么这么庞大的数额是怎么废除的呢?

清政府当然还不完这么多钱,于是这个历史遗留问题就留到了民国,当时蒋介石为了提升重庆国民政府和自己的地位,便将废除各国对华的不平等条约作为外交的主要内容。日本偷袭珍珠港的第二天,中国政府便向日德意三国宣战,宣布"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中德、中意之关系者,一律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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