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392万买别墅烂尾,房子没了还得还贷款?

2022-04-15 16:54     搜狐

原标题:贷款392万买别墅烂尾,房子没了还得还贷款?

贷款买的房子,烂尾了,还要不要继续还银行的贷款?这次,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给出一个新的标准答案:不用还!

浙江嘉兴的许先生在某楼盘买了一套别墅,向银行按揭贷款392万元,但是楼盘烂尾了,开发商也宣告破产。开发商向法院提交破产清算申请后,许先生解除了与开发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许先生停止向银行支付月供,没想到的是贷款银行起诉了许先生,要求他继续支付剩余贷款。一审法院判决许先生要归还结欠银行220余万元,许先生不服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开发商无法交付房屋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应该由开发商承担剩余贷款还款责任。

这个判决,让无数身陷泥潭中的买房人欢呼雀跃。目前,房地产跌入冰点,一些房地产开发商遭遇资金链断裂,这导致很多期房项目烂尾。伴随而来的,不仅是老百姓半辈子积蓄被丢进了落灰生锈的水泥钢筋中,甚至还背上银行的巨额债务。一边是拿不到的房子,一边是每个月都要还的银行按揭,这可真是,黄连水洗澡--从头苦到脚。

按之前的司法解释,买房和贷款是两个不同的合同关系,买房人向开发商买的房子,属于买卖合同关系;买房人向银行借贷,是贷款合同关系。钱"名义上"是借给了买房人的,而不是开发商,虽然几乎所有的贷款合同都要求直接把钱打给开发商(向第三方付款)。

也就是说,是买房人而不是开发商借了银行的钱,因此房子如果烂尾,只能问开发商要房子;而无论买房人能不能拿到房子,银行都有权要求买房人继续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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