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女子出阁厚嫁成风——是妇女地位的上升,还是联姻的工具(3)

2024-04-23 07:42     360kuai

没有律法规定妇女可以继承夫家财产,夫家财产是归于男子继承人。但是在实行中,却暴露了问题。妇女出嫁后,私人财产与夫家财产彼此掺连,界限不清,实际成为了"共财"。这样一来,妇女对夫家财产就有多种权益且情况多样。例如早寡无子,由妇女代管财产,以承后嗣,或可自行使用,死后按绝户处置;又如"早寡子幼",妇女同样行使代管,虽不能典卖家产,却可以做相应处置。

夫家财产权始终跟妇女再醮与守节分割不开。《名公书判清明集》援引了大量实例。有男二度娶妻,增置田产,以新妻妆奁立下契约。男子死后,新妻携妆奁再醮,被继子告上官府。这便关乎了为人继母、财产模糊与再醮的纠缠性质。再有,某寡妇携妆奁抛三子一女再醮,被判:剥夺再醮权利,逐回守节。源于程朱理学推崇贞洁烈女的时代背景,女子财产权被再醮与守节切割得支离破碎。二、富庶加成厚嫁,女性地位上升

总体而言,宋代妇女通过嫁资不仅具有了财产自主权,而且国家的律条提供了保障。宋代社会十分流行厚嫁风俗,以致丰盛妆奁高过了男子聘财。厚嫁之风则更丰添了妇女财产。那么,为什么宋代女子财产权益如此丰厚?从当时社会背景和女性地位就能找到回答。

01、宋代商品经济与女子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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