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2)

2022-04-11 19:13  人民网

二是关于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方面。多地反映,排污许可证核发环节是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重要前提,必须保证排污许可证核发准确;同时,希望明确核发程序及其内容,并充分考虑广大中小企业环境管理水平,简化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自行监测、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要求,加强帮扶指导和普法宣传。为此,《指导意见》提出,进一步增强排污许可证核发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高核发质量,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检查;同时,要求排污单位必须依法持证排污、按证排污,还要求在现场检查中加强普法宣传等。

三是关于排污许可执法监管联动机制方面。排污许可执法监管包括多个环节,涉及多个部门,还与其他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密切联系,单靠排污许可管理部门或者执法部门无法实现全面监管,迫切需要排污许可日常管理、监测和执法等部门进一步理顺职责,形成监管合力。为此,《指导意见》提出健全执法监管联动机制,做好与生态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衔接,开展清单式执法检查,优化排污许可执法方式,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四是关于排污许可执法监管保障方面。排污许可执法监管难度大、任务重,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尤其是一些人员和装备不足的基层生态环境部门提出了更高要求。部分地方积极运用信息化等科技手段,通过建立统一监管执法平台开展非现场执法,取得了良好效果,值得推广借鉴。为此,《指导意见》从完善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强技术和平台支撑、加快队伍和装备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强化排污许可执法监管保障的措施。

该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的出台将强化排污许可证作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的主要依据。一方面,将加强排污许可证动态跟踪监管,加大抽查指导力度,重点检查是否应发尽发、应登尽登,是否违规降低管理级别,实际排污状况与排污许可证载明事项是否一致。另一方面,将加大对无证排污、未按证排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偷排偷放、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故意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恶意违法行为将依法严惩重罚。

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指导意见》落实,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加强政策协调和工作衔接,推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的全面建立。

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

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