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

2022-04-11 19:13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4月11日电(王仁宏)据生态环境部消息,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全面落实责任、严格执法监管、优化执法方式、强化支撑保障等五方面提出了22项具体要求,推动形成企业持证排污、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共同监督的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新格局。

《指导意见》聚焦目前排污许可执法监管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到2023、2025年的目标,明确了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排污单位在排污许可执法监管中的责任,通过规范流程、强化跟踪监管、开展清单式执法检查、强化执法监测、健全执法监管联动机制、严惩违法行为以及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七个方面切实打出一套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组合拳"。

《指导意见》强调排污许可执法监管效能,通过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执法正面清单、推行非现场监管、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实施举报奖励、加强典型案例指导、鼓励公众参与以及强化普法宣传等方式,协同提升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

据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指导意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的有机统一。为了做好文件起草工作,生态环境部对地方排污许可执法监管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发现各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集中在4个方面:

一是关于落实地方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方面。部分地方政府对实施排污许可制度的认识需要提升,责任需要进一步压实。有些排污单位在《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实施以前已经实际排污,因为各类历史遗留问题无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且很多因涉及民生问题难以立即关停。为此,《指导意见》要求地方政府全面负责排污许可制度组织实施工作,明确部门职责,加强督查督办,统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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