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全国涌现出一批"职业打假人",有人因此将1995年称为我国"职业打假元年"。
从游医黑幕、假烟窝点到杀毒软件、医疗器械……那些年里,王海在全国搅起了一场"打假风暴"。
如今,王海的微博主页简介已经从"打假第一人王海"变成了"知名法律博主、头条文章作者"。不过,在"打假"这个领域里,他也依然活跃,近期发布的微博信息上还打着"王海打假XXX"的话题标签。
他曾对媒体表示,"打假"是一种应该得到奖励的志愿监督行为,只要假货还在,"打假人"就不会消失。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被"职业打假人"瞄准的打假对象,似乎在向某个领域集中。
"近几年接到举报投诉的次数越来越多,大多数都以食品包装有瑕疵为由。"四川省某市场监管人员对《环球人物》记者说:"但经过核查,大多数都达不到立案要求。"
由于举报奖励机制是根据立案查处的罚款金额来确定,所以如果没有立案,举报者就拿不到奖励。
北京中凯(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杜鹏经办过多起民间打假起诉案。他告诉《环球人物》记者,从之前的司法实践来看,所有消费领域包括家电、服装、家具、汽车、家装等都是被打假的对象,但2014年之后,许多"职业打假人"都更专注食品药品领域。
这种集中或许并非偶然。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明确规定,在这一领域的"知假买假"行为,不影响购买者获得赔偿。
2015年《食品安全法》修订,规定"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环球人物》记者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涉及"职业打假"的民事案由判例,自2001年以来共有15890件,其中2016年呈爆发式增长--判例数量由上一年的211起猛增至1245起,增幅达490%;此后一直到2021年,年判例数均保持在2500起以上。
食品药品消费行为中逐渐提高的赔偿标准,似乎让一些"职业打假人"动了借此牟利的心思。
《环球人物》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遇到过"职业打假人"的,多是小微企业,而且有相当一部分人是电商从业者。杜鹏律师表示,近年来随着网络购物的兴起,打假也呈现出从线下到线上的时代特征。
某购物平台上从"打假"到"反打假",服务也是一应俱全。
·某购物平台上的检索结果。
记者选取了一家综合排名靠前的店铺进行询问,被告知这一行"很好上手",跟着教程一般几天就能学会,且收益十分可观,"偶尔看看"月收入就能达到几千。如果是完全零基础,购买988.8元套餐,不仅能获得"师父"的一对一辅导,店家还能在买家应付不来时登录账号代为处理。
·某商家提供"职业打假"服务"套餐"。
当记者表示会有法律风险方面的顾虑时,店家表示,他做这个已经有几年的时间了,带了好几个徒弟,至今啥事没有,因为"假打会进去,正常打不会"。
在这家店铺的商品详情页有这样一句话:"我们得搬起我们的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为究竟应不应该得到认可?他们的情形是否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的保护?私权打假何以可能?
从1995年至今,"职业打假人"至少已存在了27年之久,围绕这些问题的争论从来没有中断过。
杜鹏认为,"职业打假人"打假牟利就像啄木鸟一样--啄木鸟捉虫子,首先是为了吃饭,而不是做森林卫士,但这个行为会间接地净化消费市场。
也有学者撰文表示,需要在全面评估"知假买假"和"职业打假"后果的基础上,对"职业打假"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情形进行限制,减少其滥用制度的余地,限制其利用法律获利的空间,增加其获利难度,以既消减负面影响,又较好地激发其正面效果,实现有效规制。
(文中除杜鹏外,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