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分8次在超市买8瓶矿泉水 然后向超市索赔8000元

2022-04-07 09:24  环球人物杂志

"职业打假人"打假牟利

3月8日,一个普通的星期二,在某大型连锁超市工作的刘梅像往常一样,在自己负责的区域整理商品,时不时招呼下顾客。除售卖某品牌牛奶外,她还兼管矿泉水区域。

忙碌中,她注意到有个熟悉的身影在货架前徘徊,许久后,那人拿了一瓶矿泉水走向收银处。"他今天来了好几次"--这句话在刘梅脑中闪过,但她没多想。

不一会儿,刘梅就从超市经理处获知,刚刚那位男性顾客在一天内分8次买了8瓶一样的过期矿泉水(均为3月6日到期),然后向超市索赔8000元。

刘梅再一回想,这和两天前以牛奶过期为由向她索赔的,是同一个人。女儿小马得知此事后,对她说:妈妈,你遇到"职业打假人"了。

对于"职业打假人",迄今并没有公认的定义。在普遍的使用语境下,他们是指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为依据,通过反复、大量购买商品来索取相应赔偿的个人或群体。

这个群体最近再受关注,和广东"00后职业打假人"陈之强有关。

去年年底,号称"中国年龄最小职业打假人"的陈志强,在和商家打了800多场官司、获利十多万元后,收到了法院寄来的《民事裁定书》,被认为其行为已构成了对诉讼权利的滥用,当地公安局也决定对其涉嫌敲诈勒索案立案侦查。

今年3月,陈之强父亲透露,当地警方上门将陈之强带走调查,同时带走了他的手机和案件资料。

网店店主韩军看到这个消息时,恰好正在跟一名"职业打假人"交涉。面对对方提出的巨额索赔,他马上把新闻链接发给了对方,试图加重自己谈判的筹码。

两个月前,店铺刚开业不久的韩军迎来了第一个顾客。这位"豪爽"的顾客在签收首批商品的当天就又加购了,支付总金额超万元。

可韩军还没来得及高兴,就在后台收到了反馈,对方表示,商品标示的成分表中有禁止在食品中使用的中药材,已经投诉至相关部门,只有赔偿10万元,才肯撤诉。

几番交涉下来,韩军判断,自己遇到了"职业打假人"。

"他的手法很熟练,先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然后以《食品安全法》为依据,以一个普通消费者的身份要求我们赔偿。"韩军说:"对于解决流程,他也很有经验,主动提出先赔偿,再退款退货,最后出具和解函,就是认准了我们耗不起。"

与"职业打假人"持续沟通了两个月后,韩军"被折腾得精疲力尽",最终以3000元换来了对方的撤诉。他把这段经历录成视频发在社交平台,提醒同行朋友务必规范经营,遇到此类事情冷静处理、合理谈判。

除电商外,线下超市的食品区也是"职业打假人"们最喜欢光顾的地方之一。

超市经营者小华在某视频平台发动态,视频中是刚下架的如小山般的临期食品。小华说,年后仅复工一个月,他就遇到了"职业打假人"。

当时,一个小伙子把整个食品区看了一遍,最后瞄准了两桶赠品过期的食用油,向小华索赔了1000元。

"去年遇到过几次'打假'后,我们交待员工每天挨个查一遍日期,但忽略了赠品,还是被这些人碰到了。"

现在的小华慎之又慎,即便有的食品保质期还有一个月,他也干脆做下架处理,"真的被弄怕了"。

而连锁超市的员工刘梅则接到了经理要求她承担部分损失的要求,女儿小马在论坛发帖求助,目前具体事宜还在协商中。

若要梳理"职业打假人"的发展史,很难绕开王海。

1995年,王海以12副假冒索尼耳机拉开了其职业打假生涯的序幕,成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施行以来第一个依据该法第四十九条主张双倍赔偿的人;同年,他成为第一位中国消费保护基金会设立的"消费者打假奖"的获得者。

1996年,王海出现在中央电视台《实话实说》第一期《谁来保护消费者》节目中,与来自媒体、高校科研机构和律所的嘉宾,以及现场观众就打假的正当性问题进行论辩。"职业打假"自此走进了更多人的视野。

·1996年《实话实说》节目中的王海,为掩饰身份特意乔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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