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疆大吏不是正式的官名,只清代对最高级别地方官的俗称,一般指巡抚、总督。
清代地方行政制度分为几类:
①东北地区是满清的根据地,三省分设将军,负责军政民政。在光绪年间才改革设立东三省总督。
②在蒙古地区,也是另外制度,又分为内属蒙古、漠南蒙古、漠北蒙古、漠西蒙古等不同
③其他各"行省",沿用明代的概念,并不明确叫"省",而仅以地名称呼。
各行省的最高行政官员,简称巡抚。如浙江巡抚的正式官衔为:巡抚浙江等处地方 提督军务 节制水陆各镇 兼理粮饷。其下有布政使、按察使,分别管理民政和司法。这三位是省领导班子。
省之下分设:府、州、县。
府就是今天的副省级市及省会、经济发达的规模较大的市。州分为直隶州和散州,类似于一般地级市和县级市。县是最基层政府。
一般情况,府辖若干县或散州,直隶州辖县,散州无下辖。知府、知州、知县就是其对应的行政一把手。"知"来自于宋代,以一般中央官衔派负责地方,称"知某某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