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与府直隶州之间,还有一层职能级别,称道。又分为守道和巡道,分别隶属于布政使和按察使。具体负责某项职能,如粮道、河道等。类似于今天省政府副秘书长兼某几个厅的厅长。
清代在二或三省设一总督,统辖军民。有的省份不设巡抚,由总督兼任。如直隶总督的正式官衔为:总督直隶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饟管理河道兼巡抚事。总督相当于刚建国实行的大行政区的书记。
提督是一省绿营兵部队的负责人,其下有总兵、副将、参将、游击等。也有专业兵种的提督,如水师提督。有的省份以巡抚兼任提督。提督相当于大军区副司令兼省军区司令,负责野战部队。
除绿营兵外,全国各军事要地又有八旗兵驻防,设驻防将军,并不受总督管辖。相反如果驻防将军与总督同城,一起给皇帝写报告时,将军排在前面。
以上只是大概情况,供小白们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