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前满洲人生活在东北地区,清政府实行的是军府制,但是在偏远地区如黑龙江下游库页岛等未入旗籍的少数民族地区,则沿用当地的旧制度,设置乡长和姓长。基本上就是沿用当地民族地区的政策。就是对东北的偏远地区有头有脸的人物给予一定的政治认可。乡长制度和姓长制度在维护东北偏远地区的领土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是清政府灵活的处理民族地域问题的政策。
3、卡伦制度
所谓卡伦制度就是清政府在黑龙江两岸和鄂尔古纳河设置的一种哨所,建立起常规的巡边制度。通过卡伦来巡视边疆,加强对俄国的防范。应对沙俄向东北地区的渗透和干预。虽然卡伦制度并没有作为一种正式的国家官职列入清朝的官职系统,但是它对维护边疆地区的安全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清朝在建立之初就一直强调满蒙同盟关系。对待蒙古地区也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支持。清政府在内外蒙古地区均实行札萨克制度,在实行盟旗制度之外,清政府在蒙古地区同样也实行军府制。以此来加强中央对蒙古地区的控制和管理。
1、札萨克制度――稳定内外蒙古的政策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