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辅警冒充警察“抓嫖”,与同伙同被判刑(2)

2022-03-08 13:22     光明网

据了解,2021年10月16日凌晨,被告人罗某学、刘某庆来到白云区朝阳路一便利店附近,骗取被害人易某兰人民币1100元。

2021年10月18日凌晨,被告人罗某学、刘某庆来到白云区朝阳路附近,骗取被害人杨某人民币200元。事发后,被告人罗某学于2021年10月18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归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了同案人刘某庆。被告人罗某学的家属代其退还了赃款人民币2300元,其中现金人民币1100元已退还被害人易某兰。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学、刘某庆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其行为均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罗某学、刘某庆犯招摇撞骗罪的罪名成立。两被告人假借人民警察的身份招摇撞骗,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罗某学系本案主犯、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有自首和立功情节;被告人刘某学系本案从犯、自愿认罪认罚,遂作出上述判决。普法课堂 道路交通安全法为行人生命安全护航

白云法官提醒,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不仅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也严重损害了人民警察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在此类案件中,犯罪分子往往穿上“制服”或手持“工作证”,伪装程度较高,群众一般很难辨识,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警察在办案过程中会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理,不会以个人名义向群众收取钱财,以“私了”“摆平”“威胁”等手段要求转账到个人账户的一定要提高警惕,及时报警,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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