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时代商学院注意到,凌云光存货管理不善导致其存货跌价损失,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公司的利润水平。
2018-2021年上半年,凌云光的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2.8亿元、2.22亿元、2.51亿元和3.51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5.08%、13.33%、11.06%和14.27%。而同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分别为4712.79万元、1753.6万元、1872.23万元和1643.54万元,尤其是2018年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甚至接近同期净利润。
凌云光解释称,2018年末,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较高,主要系为加强存货的库存管理,公司于2017年和2018年对部分呆滞物料和库存商品单项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并于2019年对部分存货做集中报废处理。
此外,2018-2021年上半年,凌云光净利润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44%、2.73%、7.46%和5.37%。凌云光净利润和净利率较低,还与其报告期内大额股权激励和现金分红有关。
2018和2020年,凌云光实施现金分红分别为620.02万元和3300万元,2018-2021年上半年,凌云光的股份支付费用分别为824.81万元、4396.66万元、4370.87万元和1852.85万元。时代商学院认为,凌云光实际盈利状况并不佳,在一边享受大额政府补助和税惠的同时,却一边进行大额股权激励和现金分红,其合理性存疑。
二、代理业务占比近半,科创属性存疑
凌云光作为一家可配置视觉系统、智能视觉装备与核心视觉器件的专业供应商,其产品却并非全部由自己公司生产,还从事境外知名品牌的光纤器件与仪器、视觉器件的代理业务。值得注意的是,凌云光此次IPO申报科创板上市,但代理业务并不具备科创属性。
招股书表示,"以营业收入计算,2020年公司在中国消费电子可配置视觉系统领域的市场占有率为22.4%,位列行业第三,仅次于康耐视和基恩士。"若剔除代理业务,凌云光的市场地位恐大打折扣。其所谓"行业第三"的表述恐存在误导性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