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百家花露水生产商被以侵犯“金银花”商标为由起诉索赔千万,引发关注。随后,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独家披露,“金银花”商标早在1995年就被国家商标局公告撤销。撤销理由包括该商标直接表示了商品的主要原料,“已属注册不当。”
报道刊出几日后,1月24日,代理多家被诉企业的两名律师介绍,收到了法院发来的原告撤诉通知。“既有已经开完庭的案子以撤诉结案,也有未开庭的案子原告直接撤诉。”
但两名律师表示,被告企业对于原告的撤诉并不接受,有的已经向法院寄出了不予撤诉申请书和反诉书,反诉原告存在恶意诉讼;有的此前已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目前最高法已经受理。
“商标早在27年前已撤销”被披露后,原告申请撤诉
近日,江西省保健与消毒产品行业协会60家企业因生产了“金银花花露水”等产品,被“金银花”商标持有人上海碧丽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丽公司)起诉,总起诉金额约1200万元,绝大多数判决中,企业被判侵权并赔偿。
碧丽公司起诉产品侵权后又撤诉 本文图片均由受访者提供
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月13日,碧丽公司在全国各地的开庭公告123起、法律诉讼79起,全部是商标侵权纠纷。此外,有律师统计到111份碧丽公司为原告的裁判文书,“估算下来,碧丽公司在上百起诉讼中,索赔金额已超千万元。”
被告企业接受采访称,金银花作为我国传统的中药植物,国人普遍使用,国家药典也有记载,其作为花露水的成分突出使用在花露水产品上不侵权。
更重要是的是,“金银花”注册商标早在1995年就被国家商标局公告撤销。被告企业代理律师江苏简文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智庆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调取到的商标档案也显示,1994年商标评审委员会就下达了《“金银花”商标注册不当裁定书》,对上海红星日用化学品厂的603857号金银花商标予以撤销。
商标评审委员会曾裁定撤销“金银花”商标
上述裁定书认为,“金银花是一种常见中药材,有清热、消炎作用,使用于化妆品、香水等商品上,容易使消费者认为此类商品中含有金银花成分而有药用作用。如果此类化妆品中确实包含了金银花,则被申请商标又直接表示了商品的主要原料,违反了《商标法》第八条规定,据此,‘金银花’作为化妆品商品的商标,已属注册不当。”
但在随后二十多年中,该被撤销的注册商标在未有公开证据显示已恢复权利的情况下,经过了两次转让,最终由碧丽公司受让取得。2019年起,碧丽公司批量进行金银花商标维权诉讼。
对此,很多被告企业感到困惑。“1994年已经撤销了的商标,为什么1999年还能转让?好比一个人被判死刑枪决了,过了几年又活过来了,还又招惹是非。”江苏一位企业负责人说。
对于金银花商标被撤销一事,澎湃新闻试图联系碧丽公司法务毛先生未果。而曾代理碧丽公司多次诉讼的律师张婉芳,则得知记者身份后表示“电话打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