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县制
郡县制顾名思义,有郡、县两级地方行政制度。这是以宗法血缘分封制度出现之后,演变出来的中央管理地方的行政制度。这个制度的出现,缓解了当时统治阶级抑制诸侯权力过大,所造成对中央的威胁。由中央直接管理地方,扩大了统治阶层的权利。
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描述说:郡、县起源于西周。《逸周书作雒》这样记载:周制天子地方千里。分为百县,县有四郡。这便是西周关于郡、县二字记载的最早由来。
《周礼天官大宰》中说:县以系邦国之民。《周礼地官遂人》中说:造县郡然后可以定民居。郡县的由来源于西周,兴盛于春秋战国,而且在春秋战国期间得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