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为什么没有传位给朱棣?为何朱棣又杀回南京夺得皇位?(12)

2025-03-15 16:42  360kuai

洪武后期,朱元璋确已在刑杀上放缓,在"礼义"上努力。洪武二十年,朱元璋宣布撤除锦衣卫刑具,削夺锦衣卫司法权:

焚锦衣卫刑具。先是,天下官民有犯者,俱命属法司。其有重罪逮至京者,或令收系锦衣卫,审其情辞,用事者因而非法凌虐。上闻之,怒曰:"鞫者,法司事也。凡负重罪来者,或令锦衣审之,欲先付其清耳,岂令其煆炼耶?而乃非法如是! "命取其刑具,悉焚之,以所系囚送刑部审理。

朱元璋在朝堂上的这番言行,只是他故示姿态的政治表演。不过,锦衣卫司法权确已废除,且终洪武建文朝,不再复设。与之相伴的是,朱元璋也在洪武二十八年(1395)修订的《皇明祖训》里,宣布废除酷刑,并永不再设:

特令法外加刑,意在使人知所惊惧,不敢轻易犯法。然此特权时处宜,顿挫奸顽,非守成之君所用常法。以后子孙做皇帝时,止守律与大诰,并不许用黥刺、腓、劓、阉割之刑。云何?盖嗣君宫内生长,人情善恶未能周知。恐一时所施不当,误伤善良。臣下敢有奏用此刑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将犯人凌迟,全家处死。

这段文字,本身读了就胆战心惊(处死上奏者何尝不是法外加刑),但朱元璋废止酷刑的立意,却是坚决无疑的。它还明确提到了"守成之君",表明朱元璋从事刑律上的改革,意在为嗣君创造良好的司法制度和宽松的政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