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性平均预期寿命突破80岁,比全球平均水平高4岁(5)

2021-12-21 11:02     统计局网站

3.女性参与基层民主管理更加广泛。《纲要》实施以来,妇女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居委会和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均有提高。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一直保持在一半左右,2020年为52.1%,比2010年提高2.5个百分点,实现《纲要》“保持在50%左右”的目标。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24.2%,比2010年提高2.8个百分点。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1.女性生育保险[9]覆盖面明显扩大。《纲要》实施期间,覆盖全体妇女的生育保障制度体系逐步建立,生育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全面推进,基金共济能力明显增强;未就业妇女生育医疗费用通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解决政策的实施,实现了生育医疗费用保障的全覆盖。2020年末,女性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为1.03亿人,比2010年增加4931万人,是2010年的1.9倍(见图7)。

中国女性平均预期寿命突破80岁,比全球平均水平高4岁

2.女性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大幅增加。近年来,我国在城乡妇女基本医疗保障实现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通过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和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使更多女性享有更公平的医疗保障。2020年末,全国女性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6.5亿人,是2011年末[10]的3.4倍;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1.6亿人,比2010年末增加5801.8万人,增长55.1%;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4.9亿人,比2011年末增加4.1亿人,是2011年末的6.5倍。

3.女性养老保障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纲要》实施以来,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覆盖到适龄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凸显了制度的普惠性和兜底性。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末,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1]的女性为4.7亿人,比2016年末[12]增加1.2亿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2.1亿人,比2010年末增加9655.5万人,增长86.2%;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2.6亿人,比2016年末增加9170.1万人,增长53.8%。

4.女性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人数增长约八成。《纲要》实施以来,通过实行失业救济制度、国有企业待业保险制度、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失业保险制度,妇女就业相关权益得到切实保障。2020年末,女性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9207.2万人,比2010年末增加4058.2万人,增长78.8%;女性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为1.03亿人,比2010年末增加4570.5万人,增长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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