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据事后的知情人披露,洪乔的身份还包括“特种兵”、“战地记者”等。但实际上,事发时的洪乔是一名失业人员。
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洪乔毕业于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而据多名网友反映,洪乔父亲系南京司法局的一名处长。南京司法局一名工作人员向中国新闻周刊证实此事,并称该局已关注到了舆情,对此事也非常重视,目前洪父仍在正常履职。
据知情人披露,2020年7月初,洪乔邀约张某光、曹某青帮忙杀害李倩月,并制定了诱杀细节。三人为作案准备了摄像头、迷彩训练服、手提灯、头灯、伪装网和单目夜视仪等作案工具,且多次演练作案方法。
上述知情人披露,洪乔供述其因二人恋爱交往过程中发生矛盾,遂产生上述念头。
该年7月6日,洪乔诱骗李倩月前往勐海县。随后,洪乔向张和曹提供资金,让二人提前订购机票前往,做好作案准备。
次日晚上8时许,李倩月落地后,二人将她指引至普洱茶公园。随后,张某光、曹某青按照预先演练的步骤徒手扭断李倩月颈椎,致李倩月当场死亡,二人又将尸体抬入坑内掩埋。
作案时,洪某24岁。张某光21岁,无业。曹某青20岁,系南京一分局辅警。
事发后,李胜从女儿手机里的小红书软件上看到,李倩月收藏了多篇关于云南勐海县的旅游攻略。
等待开庭的日子无疑是煎熬的。女儿遇害后,妻子也陷入抑郁。以前,作为一名基层工人的李胜很少与社交媒体打交道,但一年多的时间以来,他学会了发微博、用抖音……“这个事情以后,我什么都学了”。
今年12月7日,李胜接到了来自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该案的主审蔡姓法官的电话,称该案将于12月17日上午开庭。李胜提供的录音显示,上述法官还表示西双版纳防疫严格,叮嘱其办好防疫手续。
12月12日,李胜及一家人就从江苏赶到了云南,为案件的开庭做准备。李胜称,尽管已将开庭通知告知家属,但法院迟迟未正式发放开庭通知书。
12月14日至16日,李胜每天都会到西双版纳中院问询通知书的事宜,但工作人员则回应“领导不在”、“相关事宜仍在决定”等。
16日下午4时许,李胜从中院的一名专委获悉,次日的庭审临时取消,延期时间尚未确定。
李倩月一家的委托律师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此次庭审延期是因为12月13日庭前会议时,辩方律师提出了非法证据排除。
非法证据,通俗而言即侦察机关通过非法手段收集、获取的证据。中国新闻周刊检索发现,根据《五部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25条规定,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审理前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按照法律规定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召开庭前会议。人民检察院应当通过出示有关证据材料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但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开庭通知书应不迟于开庭的三日前送达。就上述情况,中国新闻周刊前往西双版纳中院核实,但一名工作人员称不接受采访。
12月17日,原定的一审开庭变更为第二次庭前会议。
李家人对此颇为不满。“我们一大家子十来口,从江苏到云南三千公里,我们是回也回不去,住也不知道怎么办。”16日下午,李胜在其微博@天都塌了07诉称。李胜还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多次往返江苏和云南,已耗资20余万元,目前家中是负债状态。
此外,李胜称,为了凶犯能被严惩,李家本已打算放弃民事赔偿。但他们从法院获悉,若无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家属及民事委托律师在庭审中无发言权。另外,第一次庭前会议,被害人家属及律师不被允许参与。
12月17日中午,李胜临时接到法院通知,他与律师被允许参与下午的该案第二次庭前会议。
据李家的委托律师介绍,当日下午的庭前会议,因他在时间上有冲突,被害人家属向法院申请不早于12月26日开庭,且开庭应至少提前五天通知家属。此外,被告人一方与被害人一方的庭前会议系分开进行,未获悉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及的非法证据内容。
李胜称,因开庭时间仍无法确定,他们将先行返回江苏,目前李倩月的遗体仍留在勐海县某医院内,“原打算一审开庭结束后就把她带回家”。